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4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5-02-10 11:49) 点击:294 |
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4 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宗旨: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,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,建立新的经营机制,为振兴经济作为贡献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公司章程。 第二条 公司名称: 第三条 公司住所: 第四条 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,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;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,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,承担民事责任,具有企业法人资格。 第五条 经营范围: 第六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。营业期限: 第二章 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。(注: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。) 第八条 股东名称、出资额、出资方式、出资时间、一览表。 股东姓名(名称)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,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。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、公司成立日期、公司注册资本、股东姓名或者名称、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、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。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。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,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。出资证明书遗失,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,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。 第十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,记载股东的姓名、住所、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。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、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、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,并承担相应的义务。 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: 一、 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; 二、 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; 三、 按期分取公司利润; 四、公司终止后,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。 第十三条 股东的义务: 一、 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; 二、 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; 三、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,不得抽回出资(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); 四、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。 第十四条 出资的转让: 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。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,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、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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