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商标抢注行为原持有企业该怎么办?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5-04-03 15:58) 点击:230 |
对商标抢注行为原持有企业该怎么办? A企业产品质量优良,市场销量一直不错。该企业一名技术员工跳槽到生产同种产品的B企业,大力进行技术革新改造的同时,也对A企业一直未注册商标进行了抢注。A厂以该品牌是自己首先创出,先使用为由,要求B厂停止使用该商标。而B厂则坚持该产标自己经注册,享有商标专用权,要求A厂停止使用。 对此纠纷,商标未经注册又不是驰名商标,则不受法律保护;且以注册在先为准,不因先使用而拥有优先权利。B企业行为属于商标规定的抢注行为,违法了商标法的规定。A企业如想夺回原有商标权,需要了解对方商标的注册情况,如果没有被核准注册,那么在进入异议期内,就可以提出异议。如果已经核准注册那就只有在核准后的五年内提出撤销申请,如果是驰名商标则可以不受五年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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